阿越 发表于 2007-12-30 18:58:07

引用第7楼小江于2007-12-30 18:36发表的:
老婆不打,上房揭瓦
还没变成老婆了~~~~等变成老婆后再说吧

爱晶 发表于 2007-12-30 19:09:24

我相信阿越是个好男人,所以你该把车丢了陪LP去
PS:什么时候去丢通知我一声

frank88 发表于 2007-12-30 19:24:16

.........照我心思.....直接88......

以后有的你好苦了

heian 发表于 2007-12-30 19:24:23

引用第9楼阿越于2007-12-30 18:57发表的:
唉,和她腻腻歪歪半天,总算不用把单车丢了。 只是以后要多陪她,~~~~~还有,她明天居然还要吃哈根达斯~~~又要花钱了
冬天吃哈根达斯,你GF可以的!!!不怕冻

寒夜梦飞 发表于 2007-12-30 20:05:54

这样不懂道理的女孩 乘早把她扔黄浦江去

星雨 发表于 2007-12-30 20:17:59

支持丢黄浦江

骑车的熊宝宝 发表于 2007-12-30 20:20:29

记得LZ在FB活动帖里说是普通朋友呀 哈哈

无敌の小黄蜂 发表于 2007-12-30 20:34:47

请衣吃啥哈更打四, 冰砖可以了...

skyhuihui 发表于 2007-12-30 21:14:34

跟女人别讲道理讲感情~

superman 发表于 2007-12-30 21:29:04

从来没人管我这个,我的生活有我的事,不是只有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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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吃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