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楼esso76于2007-11-12 20:14发表的:
我以女神的名义惩罚LS两位。。。。。。。
疯了
不要删除我的帖子阿,我仔细看过规矩了,蛮好的,支持了
规矩不错~~~~~~~~~~~~可不可以自行发起盖大楼?
支持小白一下下
引用第12楼阿官于2007-12-10 11:41发表的:
规矩不错~~~~~~~~~~~~可不可以自行发起盖大楼?
无意义的帖子,最好不要发布
路过 看一下走人
顶一下
LS的最近怎么都不看见你发帖啦
不懂规矩,扣分了,进来看看,再汗一个
顶下 H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