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9 发表于 2007-8-6 01:21:08

关于执行《新规声明》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关于禁止第1、2种行为的理由:
1.大家都是车友,发贴就是为了分享自己的心情,分享看到的乐趣,发个帖还要个回报?
2.设置隐藏帖和金钱帖会造成他人效仿,打开论坛,帖帖要回复,帖帖要付钱,您乐意吗?
3.这年头,成人论坛都不设隐藏帖和金钱帖,大不了点个“感谢作者”。

二、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扣分等任何形式的处罚,直至永久禁言。

附:《新规声明》
http://bbs.bikehome.net/read.php?tid=41777

Jack 发表于 2007-8-6 01:23:02

收到。

服从了。

559 发表于 2007-8-6 01:23:18

Jack同学故意违反《新规声明》,情节恶劣,本欲处永久禁言,念其热心帮助其他车友,认罪态度较好,暂处收回勋章一枚。

阿门仔 发表于 2007-8-6 01:36:11

这里是成人论坛?我觉得这些理由不恰当...

也许您是这样想的,但是这就代表全部了么?

请听一下众人的意见再作决定...

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就作的决定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速度小星星 发表于 2007-8-6 02:05:42

支持。。。。。

星雨 发表于 2007-8-6 08:42:24

引用第3楼阿门仔于2007-08-06 01:36发表的:
这里是成人论坛?我觉得这些理由不恰当...

也许您是这样想的,但是这就代表全部了么?

请听一下众人的意见再作决定...
.......

见此帖 关键词之一 民主 ZL自己去悟
http://bbs.bikehome.net/read.php?tid=41821

Ⅰan 发表于 2007-8-6 09:48:54

对楼主的规定,我支持最后两点,第一点不支持
原因很简单,谈天论地这块开着就是为我们这些无聊的人找点消遣的方式来混每天的日子
卖贴何尝不可,一个人辛辛苦苦弄一个好贴子,卖点钱很正常呀,为什么要禁止呢?
卖贴应该不只我一个人第一次,先例你也可以看看前面的,如果真的要禁止,完全可以把卖贴一栏屏蔽掉,为什么要留在上面呢?
对于你的"霸王条款"我提出严重的抗议,如果要想大家在上面玩的开心,应该对每条每款投票表决,争求大家的意见,这样更方便你对本块论坛的管理。
另外说下,擅自篡改别人的贴子是不礼貌的,尽管你是版主

Ark 发表于 2007-8-6 09:54:06

楼主可以从一个论坛看到在中国搞民主宪政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品众 发表于 2007-8-6 10:19:08

我是绝对支持的

贝多芬 发表于 2007-8-6 10:41:11

卖贴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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