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雨 发表于 2007-7-6 05:31:44

不和谐 应该相应的出台老公法

Jack 发表于 2007-7-6 07:33:26

引用第30楼星雨于2007-07-06 05:31发表的:
不和谐 应该相应的出台老公法
这个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星雨 发表于 2007-7-6 09:44:01

引用第31楼Jack于2007-07-06 07:33发表的:

这个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那年我成人大代表了 我一定会去做的

Jack 发表于 2007-7-6 13:45:06

引用第32楼星雨于2007-07-06 09:44发表的:


那年我成人大代表了 我一定会去做的
不用的,你区击鼓伸冤就行了.

星雨 发表于 2007-7-6 16:46:47

引用第33楼Jack于2007-07-06 13:45发表的:

不用的,你区击鼓伸冤就行了.

还不如说到中南海去

yuki^_^ 发表于 2007-7-6 17:07:47

引用第34楼星雨于2007-07-06 16:46发表的:


还不如说到中南海去


有用那你就去吧,我精神上支持你.....

星雨 发表于 2007-7-6 17:08:40

多谢 我更需要经济上的支持

yuki^_^ 发表于 2007-7-6 17:09:38

引用第36楼星雨于2007-07-06 17:08发表的:
多谢 我更需要经济上的支持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

Jack 发表于 2007-7-7 16:23:18

引用第37楼yuki^_^于2007-07-06 17:09发表的:



那我就无能为力了,我现在是无业游民
恭喜。你可以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去找某人,提款。

jay.fan 发表于 2007-7-13 18:40:17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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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