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怪,楼上这第一句绕啊
引用第17楼599于2006-09-15 09:13发表的“”:
这样做和广电总局有什么区别
广电总局?哦……
引用第21楼559于2006-09-15 12:36发表的“”:
本版轨本版不批准哦。
未经本版批准的版规无效。
未到本版处备案的声明不得援引。
气死我鸟,以后frjj的帖子我不开看了,统统交由你管,出什么问题本实习概不负责
野版竟然撒手不管勒...
我们不看FRJJ我们都爱看SYMM
我不喜欢芙蓉姐姐
好像还有个frgg
半夜里,为了能把第一页的最后更新全都刷成苏志南的名字,于是就在凌晨的此刻来回帖。
复制加粘帖,就是我的偷懒手段。
有点不安,就小小地鄙视了一下自己,然后继续。
出于良心的不安,想对楼主说一句:愿上帝保佑你。